又一波货运新规3月底即将实施,事关货运企业及卡友
3月起,货运行业又将出台和实施一批政策,将影响到卡友们的钱袋子,它们主要包括罚款、专项治超等多个方面,卡友们一起来看下吧:
1、三部门下调北斗违规罚款额度
2022年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三部门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修改决定。 此次修改最大的变化是,北斗违规行为的罚款额度降低了: 1、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修改后,处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2、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修改后,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02、首个互联网货运安全团体标准发布
2022年3月1日起,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发布的《互联网货运平台安全运营规范》团体标准将正式实施。 在平台安全功能方面,《规范》明确,互联网货运平台应具备在途跟踪监控、用户隐私号码保护、装卸货安全监控、路径偏航识别和预警、行驶状态异常、疲劳驾驶提醒等方面的功能。 标准实施后,货车司机劳动安全保障,以及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有望得到大幅提升。 03、蓝牌新规:3月1日起停产不合规产品
2022年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表示,新申报产品及已列入《公告》的在产产品,除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外,还需满足通知附件《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在产产品,2022年3月1日起,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机构应立即停止接收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 对已列入《公告》的排量大于2.5升但符合本通知其他要求的轻型货车在产产品,给予生产销售过渡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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